「我知道,因為子女是他(她)的part of body,是名副其實的骨中的骨,肉中的肉......但伴侶則來自另一個人的肚皮,相對上陌生,又不屬於自己,所以要盡力去取悅對方......唔!但有一個前設,就是那人一定要很愛對方,才願意付出那麼多......使徒保羅說得對,結婚的人是要取悅伴侶,獨身的可專心事主,各人若在本份上做好,也是服事了上帝。」
想著,想著,唔!人類歷史當中,惟獨亞當可稱夏娃為「我骨中的骨,肉中的肉」,而後世的人,都是來自兩個女人的肚皮,一個屬金星,一個屬火星,性格、背景不同,踫踫撞撞,起起跌跌,有時歡喜有時愁。聰明的人會從相處中學習放下自我,在眼淚、歡笑中互相成長,取悅對方,達致互為「helper」的目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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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很開心,因為我進身有車人仕,買了一輛摺疊式單車,可以上下課騎,做運動之餘又省車費。即買即試,玩了半小時回家繼續未完的溫習。
2 則留言:
亞當說夏娃是「我骨中的骨」,因為女人「頂心頂肺」,而「肉中的肉」即是他無法抗拒地要「發福」嘛!哈哈!
調查顯示人願意及實際為伴侶比親骨肉付出更多,我也體會得到,但我不去追查什麼不因,但永做好自己便了!
怎會呀!男人分了一條肋骨給女人,應該頂少了才對。至於「發福」,是福氣的「福」,不要福頭福腦的「福」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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