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星期三, 10月 06, 2010

牧者的態度

早上,走在教堂外的小路上,方見片地黃色落葉,告訴秋天來了,是一年較一年遲來的秋。

日前,聽說某信義宗教會,堂主任要禁止崇拜禮儀中劃十的動作、帶十字架項鍊,理由是有教友說這屬天主教的行為,所以要禁止。這讓我想起數年前母堂也有類似的事件,有稱「聖母馬利亞」的名稱屬天主教,所以要刪掉。當然在禮儀上,一些輔助性的行動或裝飾,牧者和領袖是可商議並作調整,但若涉及神學或宗派傳統的,則要認真對待和學習,不能輕率自決。

其實,要在信義宗教會崇拜內找到「似天主教」的東西多的是。對此有關心疑問者,不仿參加一次天主教彌撒,會發現從聖壇的布置,節期的顏色,禱文的對應,選讀的經課,以至牧者的祭衣等,誰能分得出是天主教或基督教,都近乎一致,因為我們同為一根,同受梵二禮儀改革影響。平信徒在禮儀和神學上的疑問,正給予機會傳道牧者教導和學習的機會。

牧者若遇敎友的提問,知者應即時作教導;不知者則坦誠承認自己的不知,即時翻書學習,與前輩交流,清楚了解,再向對方解說,對彼此有莫大益處。牧者應知道數年的神學訓練,提供的只是知識的窗戶,自己的有限。面對浩瀚無邊的知識海洋,應虛己學習方能造就人。

耶穌說:「你們中間,誰願為大,就必作你們的用人‧」(可十43)為大的必作小。牧者在堂會內,常站講台,受人尊重,若不時刻警醒,容易陷入一種自以為是,故步自封,不思進取,「聲大夾惡」境地,這種牧者,多少也有見識過,見過但也無壞,這正是提醒自己忌學他們的模樣。

星期一, 4月 14, 2008

基督徒可以祭袓嗎?

教友在剛過去的復活節受洗,清明節前見她如遇重大難題,臉露愁緒而問:
「受了洗是不是不可以到父母靈前拜祭?是不是不可以向他們鞠躬?」
「誰說的?」
「她!」她面帶愁容,又有點不服的樣子指著旁邊的另一姊妹(她們倆感情很好)。
我問那姊妹:「那誰告訴妳不可以向父母鞠躬的?」
「是我以前的牧師。」
「那家教會的牧師?」
「浸信會。」
「啊!那妳有問他為何嗎?」
「沒有。」
「聖經十誡裡第五誡『當孝敬父母』,妳會怎樣理解?父母在生時我們要盡孝。離世了,我們到他們靈前拜祭追思也是表示孝道。千萬不要把盡孝跟拜偶像混為一談,因為已逝的先人不是偶像,而是父母。」我再解釋,「早前讀報有報導中國有一農村的兒子,在父親死後依隨父親生前的吩咐把他的屍首製作木乃伊,相片也在報上刊登,活像廟宇裡的偶像。這樣,妳可想而知,久而久之,這兒子,或是他的後人有可能會把先人當神拜,這已不是盡孝,而是真真實實的拜偶像。妳明白嗎!再說,聖經沒有說做了基督徒就要斷六親,十誡說得明白,就是很多地方也強調追宗認祖的重要,例如:上帝經常強調『我是阿伯拉罕的上帝,以撒的上帝,雅各的上帝』。盡孝是每一個人要盡的責任和義務,也是一個福份。」
姊妹聽後心就舒懷。

星期四, 4月 10, 2008

可為狗兒洗禮嗎?

到荔枝角聽課。

遇到有興問題。
「教會可為寵物受洗?」
「吓!」我為我的直接又快捷的反應感到有點不好意思,但覺得是一個好的問題,我說:「我沒聽說過。」
「我的狗已十七歲,現在心臟不好,不能帶牠上飛機回美國去。我想幫牠受洗,將來可以在天堂裡見到牠。。」
「你這樣相信嗎?」
「唔!我很想將來在天堂見到牠,我以前四隻狗都在美國受了洗。」
「是嗎?甚麼教會?」
「宣道會。」
「唔!牠們為狗受洗,那牠們有為貓,為倉鼠受洗的嗎?」
「沒有!」
「那為甚麼只幫狗受洗啊?」
她似乎沒有想過這樣的問題
「我明白你的心情,你疼愛狗兒,喪了狗尤如喪了親人,情感上一定感到悲傷,所以希望為牠們受洗,將來可以再見到牠們。但你有想過美國牧師們是依據甚麼神學來幫狗兒洗禮。那養貓兒、蜥蝪、蛇等為寵物的人也可以要求受洗,可以嗎?我們人的情感有很多需要,我們可以一一滿足嗎?」
「那也對」
「聖經裡只為人受洗,救恩也只屬於人,沒有其他。但你給我很好的問題,我也高興有這樣的討論,我也得再思想多些。」

到圖書館為老師做小小翻譯工作。

星期五, 9月 28, 2007

「上主」

不是老師提點,我也沒留意舊約聖經中“LORD”及”Lord”是有分別。前者是”YAHWEH”,後者是“ADONAI”,因主前三世紀以色列人不敢直呼“YAHWEH”,是避諱,所以以”ADONAI”代替,但意思一樣是「上主」。

再談”YAHWEH”,思高聖經在十九世紀基本上譯為「上主」,但也有少部份譯為「雅威」,這譯音較接近原文。至於基督教和合本的「耶和華」,老師說,完全錯誤。所有聖經學者都知道錯誤所在,但不能改,原因也很簡單,商業考慮。

某日,有姊妹問我「姊妹版」、「靈修版」聖經有何分別。我輕輕地回答,甚麼版都好,都是一件商品。聖經,要讀,一本已足夠。

星期四, 8月 23, 2007

信仰問答:輕生

一位助人行業的組員問道:那些選擇自殺的人,在最後審判的時候會如何?

我想這個問題呈現她工作中所遭遇的一些境況,對一些人選擇這條路的無耐感受。我們不願人選擇這條路,但事情一旦發生,要做的是接受事實已為事實,不要怪責自己,懷疑自己,因為你可以做的已經做了,做不了的也不能改變。

我們的信仰清楚告訴我們是屬上帝的人,人既被造,生命的主樣即不屬人。人的責任是治理大地,管理自己。生命的主權既不屬人,作為管理者,好好的生活,照顧自己是作為人的重要任務。故此,人是無權傷害上帝給予的生命。並且,十誡明說:「不可殺人」,也包括己身。

然而,有人或陷困境、苦難、痛苦不得釋放,最終選擇了斷自己生命,這實在無耐和傷痛。但是,人已去矣,也無須怪責。我們深信上帝仁慈公義的上帝,必有祂美善的判決。

能為人,有生命氣息,該好好生活,管理自己,感謝上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