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一, 4月 14, 2008

基督徒可以祭袓嗎?

教友在剛過去的復活節受洗,清明節前見她如遇重大難題,臉露愁緒而問:
「受了洗是不是不可以到父母靈前拜祭?是不是不可以向他們鞠躬?」
「誰說的?」
「她!」她面帶愁容,又有點不服的樣子指著旁邊的另一姊妹(她們倆感情很好)。
我問那姊妹:「那誰告訴妳不可以向父母鞠躬的?」
「是我以前的牧師。」
「那家教會的牧師?」
「浸信會。」
「啊!那妳有問他為何嗎?」
「沒有。」
「聖經十誡裡第五誡『當孝敬父母』,妳會怎樣理解?父母在生時我們要盡孝。離世了,我們到他們靈前拜祭追思也是表示孝道。千萬不要把盡孝跟拜偶像混為一談,因為已逝的先人不是偶像,而是父母。」我再解釋,「早前讀報有報導中國有一農村的兒子,在父親死後依隨父親生前的吩咐把他的屍首製作木乃伊,相片也在報上刊登,活像廟宇裡的偶像。這樣,妳可想而知,久而久之,這兒子,或是他的後人有可能會把先人當神拜,這已不是盡孝,而是真真實實的拜偶像。妳明白嗎!再說,聖經沒有說做了基督徒就要斷六親,十誡說得明白,就是很多地方也強調追宗認祖的重要,例如:上帝經常強調『我是阿伯拉罕的上帝,以撒的上帝,雅各的上帝』。盡孝是每一個人要盡的責任和義務,也是一個福份。」
姊妹聽後心就舒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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