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四, 2月 15, 2007

深圳遇扒手

今天待在圖書館讀書。

昨天情人節,我們到深圳一天遊,遊書城,逛舊書城,感覺太多人,空氣極不流通,故待了兩個小時後便到購書中心,那裡空間環境都相對舒服。買了兩本新書,一是章雪富著的《斐洛思想导论》(I):两希文明视野中的犹太哲学,與章老師及其太太石敏敏曾在道風山上有面之緣,又買了奧古思丁的《上帝之城》上下冊,硬皮,包裝踏實精美,而且有修定,比香港版本還好。在舊書城門外巧遇扒手,幸及時發現未有損失,但已夠我受,整晚發著夢要看緊背囊,小心扒手。

最近外子送我一本書,是馮象著的《寬寬信箱與出埃及記》,有點似《蘇非的世界》,《蘇》講的是哲學,《寬》講的是聖經,寫作手法皆以前輩給後輩的書信,藉著日常生活?事,從而走入一些人生哲理的分享,廷好讀,有趣味之餘,又顯出作者豐富的學養和解經能力。

其中,作者提到《創》三6,我也從未留意,就是蛇引誘夏娃吃禁果一事,女人望著那棵樹上的果子,那麼鮮美悅目,還能賜人智慧!就忍不住摘下一個,吃了,又給「她身旁」的丈夫一個。
有趣是,三種中文舊譯都漏譯了「她身旁」('immah)一語:

「就摘下果子來喫了,又給她丈夫,她丈夫也喫了。」(和合本)
「遂摘下一個果子喫了,又給了她的男人一個,他也喫了。」(思高本)
「她摘下果子來喫了,自己喫了,又給她丈夫喫,她丈夫也喫了。」(現代本)

西方譯本較認真,未有馬虎:
"edoke kai to andri autes met' autes" (又給她身旁的「她的」丈夫)(七十士本)
"und gab ihrem Mann auch davon"(同上)
"and gave also unto her husband with her"(同上)
"elle en donna aussi a son mari, qui etait avec elle"(同上)

夏娃先偷食禁果,然後給丈夫一個,亞當見她吃了沒事,便也吃了。如此,亞當違反上帝戒諭,乃是立場不堅,依從妻子的結果(三17)。而兩人要承受的惡果,經文已有詳細描述。然而,「案情」不那麼簡單。根據原文,夏娃先吃禁果時,丈夫就在「她身旁」(三6)。蛇的話音未落,夏娃就伸手摘了智慧之樹的果子吃,在旁的亞當未有阻止,而且,也不用夏娃多說,他便接過果子吃了,因為亞當已從蛇口中知道,並且相信,吃禁果不會如上帝警告的當天死掉(二17),相反,得到好處如開人眼睛,使像神一樣,懂辨善惡(三5)。

到耶和華進園子查問時,亞當的回答即推卸責任(三12),這是人「開了眼」之後的第一次運用「辨善惡」的智慧和自由意志,他的選擇是撒謊,欺騙上帝,這是上帝最惱怒和失望的,結果,大家都知,是被逐出伊甸園。(參《寬》,頁27-8)

這驗正很重要,一般我們理解是夏娃先受蛇誘惑,還要再誘惑亞當犯罪,一切是夏娃的錯。而事實是亞當是一直在場,他見狀未加阻止,事後還要推卸責任,欺哄上帝,簡直是罪加一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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